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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惊雷落北境,暗流涌天都
    无限:开局三倍蛮力,手撕诡异 作者:佚名
    第五十二章 惊雷落北境,暗流涌天都
    北境,蛮族金帐。
    风雪如刀,割裂著厚重的牛皮帐篷。
    大帐內,炉火烧得正旺,烤得整只全羊滋滋冒油。
    忽雷坐在铺满虎皮的主位上,手里握著一只镶金的头骨酒杯,正大口饮著烈酒。
    他是这片草原的主人,也是让大梁边军闻风丧胆的梦魘。
    帐帘被掀开,一股寒风裹挟著雪花卷了进来。
    “大帅。”
    一名斥候跌跌撞撞地衝进来,跪伏在地,额头死死贴著冰冷的地面,浑身颤抖如筛糠。
    “说。”
    忽雷没有抬头,將一块切好的羊肉送进嘴里,细细咀嚼。
    “赤狼大人……没……没了。”
    斥候的声音带著哭腔,那是极度恐惧后的崩溃。
    “全军……覆没。”
    忽雷咀嚼的动作停住了。
    帐內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连炭火的爆裂声都变得刺耳。
    “你说什么?”
    忽雷咽下羊肉,声音平淡得像是在问天气。
    “三千狼骑,在迴风谷……遭遇伏击。”斥候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无一生还。赤狼大人的头……被掛在了落雁口的旗杆上。”
    “啪。”
    忽雷手中的金刀,被他隨手插进了面前的案几,入木三分。
    他没有暴怒,没有咆哮。
    作为统领草原二十年的狼主,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愤怒救不了命,只会送命。
    忽雷皱眉。他伸手接过那封信。
    信封很乾净,甚至带著一丝淡淡的墨香,与这充满血腥味的军营格格不入。
    拆开。
    信纸上只有四个字,笔锋如刀,透纸而出。
    【欢迎回家】
    忽雷盯著这四个字看了许久。
    回家?
    这里是大梁的疆土,何来回家之说?
    这是挑衅。
    一种高高在上的、如同主人对待闯入恶犬般的戏謔。
    “他是谁?”
    忽雷眯起眼,那双褐色的眸子里闪烁著危险的光芒。
    “他说……他是神机营统领,季夜。”斥候颤声道。
    “不可能。”
    忽雷猛地一挥手,將那封信扔进火盆。
    火焰吞噬了纸张,映照著他阴晴不定的脸。
    “神机营不可能有这种战力。能在迴风谷设伏,还能全歼赤狼,这绝对是大梁的主力精锐。”
    忽雷冷笑一声,“大梁的神机营我交手过十几次,那就是一群抱著废铁的懦夫。別说三千狼骑,就是三百,也能把他们冲烂。赤狼虽然鲁莽,但也是锻骨境巔峰,谁能杀他?”
    “属下……不清楚。”
    斥候从怀里掏出一块残破的皮甲,双手呈上。那是一块上好的狼皮,此刻却布满了焦黑的小孔,边缘翻卷,散发著一股刺鼻的硫磺与焦肉混合的恶臭。
    “只听到雷响。然后……人就碎了。”
    忽雷接过皮甲。
    粗糙的指腹摩挲过那些边缘焦黑的孔洞。
    不是箭矢的贯穿伤,没有刀剑的切口。
    这是一种霸道、蛮横、不讲道理的力量,直接撕碎了皮肉和骨骼,甚至连里面的內衬都被高温瞬间碳化。
    “神机营?”
    忽雷冷笑一声,手指猛地发力,將那块坚韧的狼皮撕成两半。
    他站起身,走到悬掛著的羊皮地图前。粗糙的大手抚过“迴风谷”那条狭窄的缝隙,最后停在了“落雁口”三个字上。
    神机营。
    废铜烂铁。
    全歼三千狼骑。
    这三个词组合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笑话。
    除非……
    “秦牧之……”
    忽雷的声音低沉,像是从胸腔里滚过的闷雷。
    “老狐狸,你终於捨得把底牌亮出来了?”
    在他看来,能在短时间內全歼三千狼骑,且不留活口,这绝非什么“神机营”能做到。
    这必然是大梁皇室隱藏的禁军,或者是秦家私藏的重器。
    赤狼的死,是一个诱饵。
    那个所谓的“季夜”,不过是个幌子。
    这是在诱他愤怒,诱他冒进,诱他一头撞进那个早已张开血盆大口的口袋里。
    “想吃掉我?”
    忽雷转过身,眼中的怒火被一种更为深沉的狡诈所取代。
    “传令。”
    忽雷猛地一挥袖袍,声音冷硬如铁。
    “前军变后队,全军后撤十里扎营。”
    “把所有的鹰隼都撒出去。哪怕是一只耗子进出落雁口,我也要看清楚它是公是母。”
    他没有被愤恨冲昏头脑。
    狼在遇到看不透的猎物时,绝不会贸然扑咬。它会退后,会在黑暗中踱步,用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著,直到猎物露出破绽,或者……直到有別的蠢货替它去试探虚实。
    “季夜……”
    忽雷念著这个名字,目光扫过火盆里那堆已经冷却的灰烬。
    “我会让你知道,请狼回家,是要付出代价的。”
    ……
    落雁口。
    这是一座孤悬在两山之间的关隘,城墙斑驳,满是岁月的伤痕。
    此时,城头上燃起了篝火。
    八百名刚刚经歷了一场血战的士兵,正围坐在火堆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肉是马肉,酒是烈酒。
    那是从蛮族手里抢来的战利品。
    “真他娘的痛快!”
    一个断了半截眉毛的老兵油子,一边啃著骨头,一边抹著嘴上的油,“老子当兵十年,从来都是被蛮子追著屁股砍。今天,算是把这辈子的气都出了!”
    “那是统领大人的雷厉害!”另一个黑石县的私兵得意道,“你们没看见,那一炸,蛮子的人马都飞上天了,跟下饺子似的!”
    欢笑声中,却夹杂著一丝隱忧。
    王猛脸色阴沉地走进中军大帐。
    “先生,出事了。”
    “说。”
    季夜坐在地图前,正在擦拭不寿剑。
    剑身上的红光比之前更盛了几分,似乎饮了赤狼的血后,这把凶剑也变得兴奋起来。
    “刚才负责接应的兄弟回来了。”王猛咬著牙,声音里透著恨意,“秦家答应的粮草,没到。说是路上遇到了塌方,延误了。”
    “还有……”
    王猛顿了顿,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原本驻扎在三十里外、负责策应我们的两千轻骑,今早拔营了。说是……说是奉了秦帅的令,调往西线防守。”
    断粮。
    撤援。
    这就是秦家的后手。
    秦家要把他困死在这落雁口。没有粮草,没有援军,面对即將到来的蛮族主力,这就是一座死城。
    “意料之中。”
    季夜头也没抬,语气平淡,“秦牧之若是肯给粮给兵,那才是有鬼。”
    “可咱们带来的粮草,只够吃半个月。”王猛忧心忡忡。
    “半个月?”
    季夜收剑入鞘,站起身。
    “足够了。”
    他走到大帐门口,看著旗杆上那颗晃动的人头。
    “这一仗打完,忽雷至少会犹豫三天。这三天,就是我们的机会。”
    “至於粮食……”
    季夜指了指北方。
    “蛮族大营里多的是牛羊。既然他们不送,我们就自己去取。”
    “况且……”
    季夜回头,看了一眼南方天都城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咱们这份大捷的贺礼,应该已经送到那位陛下的案头了吧?”
    ……
    天都城,皇宫。
    御书房內,香菸裊裊。
    年轻的皇帝正眉头紧锁,看著案上堆积如山的奏摺。
    北境三州失守,流民南下,国库空虚,每一件事都让他焦头烂额。
    “陛下!大捷!北境大捷!!”
    就在这时,一名老太监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手里高举著一封插著三根鸡毛的急报。
    “慌什么?”
    皇帝呵斥了一句,但手却伸得比谁都快。
    他一把夺过急报,展开。
    只看了一眼,他的手就开始颤抖。
    【神机营统领季夜,率八百残部,於迴风谷设伏,全歼蛮族先锋三千狼骑,斩杀蛮將赤狼,悬首落雁口。】
    短短一行字。
    却像是一道惊雷,炸响在这死气沉沉的朝堂之上。
    “好!好!好!”
    皇帝腊黄的脸升起一丝红光,连说三个好字,猛地一拍龙案,“朕就知道!红袖举荐的人,绝非池中之物!”
    “八百破三千!斩將夺旗!”
    皇帝兴奋得满脸通红,在御书房里来回踱步,龙袍的袖子带翻了案上的奏摺也浑然不觉。
    “这季夜,是朕的冠军候!是朕的天策上將!”
    “传旨!”
    皇帝大袖一挥。
    “封季夜为『平北將军』,赐紫金蟒袍,赏黄金万两!”
    “另,著兵部即刻调拨粮草輜重,八百里加急送往落雁口!谁敢延误,朕斩了他!”
    ……
    镇北將军府。
    秦牧之正在书房里品茶。
    “老爷。”
    老管家推门而入,脸色难看至极,“宫里传出消息了。”
    “哦?”秦牧之放下茶盏,淡淡道,“是神机营全军覆没的消息吗?季夜死了?”
    “不……”
    老管家咽了口唾沫,声音乾涩。
    “季夜……贏了。”
    “迴风谷一战,全歼三千狼骑,斩杀赤狼。陛下龙顏大悦,已经下旨封他为平北將军了。”
    “啪。”
    秦牧之手中的茶盏,毫无徵兆地碎裂。
    滚烫的茶水泼了一手,但他仿佛毫无知觉。
    “全歼?”
    秦牧之猛地站起身,死死盯著老管家,“八百个老弱病残,全歼三千狼骑?你在讲什么神话故事?”
    “千真万確。”老管家低下头,“据说是用了某种新式火器,还有……季夜本人阵斩了赤狼。”
    秦牧之颓然坐回椅子上。
    算错了。
    一步错,步步错。
    他以为那是弃子,是死棋。
    却没想到,那是一颗过河的卒子,一旦过了河,便如疯虎出笼,再也关不住了。
    “平北將军……”
    秦牧之咬著牙,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好一个季夜。好一个长公主。”
    “既然你想当英雄,那我就让你当个够。”
    “传令给幽州那边的暗子。”
    秦牧之的声音冷得像冰。
    “告诉忽雷,落雁口的虚实。”
    “我要让他知道,杀他儿子的人,手里只有八百人。”
    “借刀杀人不成,那就……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