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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恶趣味
    相亲当天我和神仙姐姐闪婚了 作者:佚名
    第135章 恶趣味
    林墨笑了笑。
    “刘主编,你挺会推销。”
    “嘿嘿,实话实说嘛!”刘波也笑了,“林老师,您考虑考虑?需要帮助的话,我这边全力配合!宣发,资源,要啥给啥!”
    “行,我看看要求。”林墨没把话说死。
    “好嘞!我马上发您!”刘波高兴,“那先不打扰您了!您慢慢考虑!有需要隨时找我!”
    掛了电话。
    微信很快收到刘波发来的比赛详细章程和投稿要求。
    林墨点开,快速瀏览。
    確实是个正规的国家级比赛。
    奖金不算高,但荣誉和后续的推广资源很诱人。
    侦探推理,青少年……
    他摸著下巴,眼神闪烁。
    好像……可以搞点事情?
    不为了奖。
    就为了……好玩?
    顺便,给这个世界的孩子们,看点不一样的侦探故事?
    好像,有点意思。
    “谁呀?聊这么久?”刘茜茜敷著面膜,从臥室晃出来,一屁股坐到他旁边。
    “刘波。主编。”林墨说。
    “哦,催更的?”刘茜茜拿起林墨的平板,看他刚才看的书评,“咦?这么多打赏?《天龙八部》这么火?”
    “嗯,他说爆了。”林墨把手机递给她,“还有个徵文比赛,问我要不要参加。”
    刘茜茜接过手机,看著比赛介绍。
    “全国青少年优秀读物徵文大赛?侦探推理类?”她念出来,眨眨眼,“给小孩写侦探小说?你能行吗?”
    “试试看。”林墨说。
    “哇!你要参加?”刘茜茜来劲了。
    “还没想好。”林墨实话实说。他只是有模糊的想法,具体写哪个,得再琢磨琢磨。
    “切!不说拉倒!”刘茜茜撇嘴,但眼睛亮亮的,“不过,你要是写出来,我第一个看!帮你挑毛病!”
    “你看得懂侦探小说?”林墨怀疑地看她。
    “看不起谁呢!”刘茜茜挺胸,“我小时候最爱看《神探狗狗》了!还有《大侦探福尔摩比》!”
    “……” 好吧,也算侦探启蒙。
    “那你加油写!”刘茜茜拍拍他肩膀。
    晚上。
    林墨洗完澡,擦著头髮走出浴室。
    刘茜茜已经窝在被子里,抱著手机,看《天龙八部》的最新章节,嘴里念念有词。
    “阿朱死了?!乔峰亲手打死的?!我的天!林墨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她看得入戏,眼圈都红了。
    林墨走过去,瞥了一眼屏幕。
    哦,到阿朱之死了。
    这段戏,前世看的时候也难受。
    这个世界,看来杀伤力依旧。
    “呜呜呜,太虐了……”刘茜茜抽了张纸巾,擤鼻子,然后抬头瞪林墨,“都怪你!写这么虐!”
    “……” 林墨无语。这也能怪他?哦,好像確实是他写的。
    “不管!你得补偿我!”刘茜茜耍赖。
    “怎么补偿?”
    “给我剧透!乔峰后面怎么样了?段誉和王语嫣在一起没?”
    “自己看。”林墨拒绝剧透。
    “小气鬼!”刘茜茜哼了一声,但也没真生气,继续低头看书,嘴里嘀咕,“等我看到大结局,要是be,我就……我就三天不理你!”
    林墨没理她,坐到床边,拿起自己的平板。
    徵文比赛的事,还在脑子里转。
    写什么呢?
    他靠在床头,闭上眼。
    意识沉入那片独属於他的、浩瀚如海的记忆宫殿。
    前世看过的、听过的、一切与文艺相关的作品,都分门別类,清晰无比地存放在那里。
    像一座永不枯竭的宝藏。
    这是他的“金手指”。
    没有系统提示音,没有任务,没有兑换界面。
    只有绝对清晰的记忆,和一点……学什么都快得嚇人的天赋。
    乐器,摸几下就会。
    乐理,看一遍就懂。
    唱歌?嗯,他自己没试过,但感觉应该不差。至少也是一流歌手水准以上吧?
    除了打英雄联盟老被骂“孤儿”以外,在文娱这方面,他好像確实没啥短板。
    算了,游戏菜就菜吧,不影响他搞文艺。
    现在,重点是侦探小说。
    记忆宫殿里,“侦探推理”分类,书架林立。
    福尔摩斯探案集,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埃勒里·奎因,江户川乱步,东野圭吾,柯南·道尔,阿婆,岛田庄司……
    太多。
    给青少年看……
    首先,排除太血腥暴力的。东野圭吾有些作品就算了,《白夜行》什么的,给孩子看太黑暗。
    太复杂晦涩的,也不行。《福尔摩斯》有些案子,涉及的专业知识太多,孩子可能看不懂,没耐心。
    要那种,既有趣,又健康,逻辑在线,还能让孩子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能学到点东西的。
    《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那是童书,趣味有余,推理深度可能不够。
    而且,他不想写那种带解密卡、互动工具的。麻烦。
    《名侦探柯南》?案子多,但分散,而且很多手法依赖现代科技,有些案子也挺嚇人比如图书馆馆长、绷带怪人什么的,不太“健康向上”。
    他就想玩点不一样的。
    恶趣味开始冒头。
    既然是“徵文”,面向全国作家。
    那他卡文出手,总不能就写个规规矩矩、平平无奇的侦探故事吧?
    那多没意思。
    要写,就写个能让人印象深刻的。
    最好是那种,看完之后,拍案叫绝,然后反应过来,想骂娘的。
    对,就是那种,“臥槽,还能这样?”的感觉。
    林墨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一个名字,从记忆宫殿的某个角落,跳了出来。
    《罗杰疑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名作之一。
    也是敘述性诡计的鼻祖级作品。
    第一次看的人,会觉得,哦,標准的本格推理嘛。
    案件发生,侦探出场,调查线索,询问嫌疑人,最后揭露真相。
    平平无奇。
    但等到最后一页,真相揭晓的那一刻。
    所有读者,都会愣住。
    然后,脑子里“轰”的一声。
    “什么?!”
    “是他?!”
    “不,是她?!”
    “等等!”
    “我操!作者你骗我?!”
    那种被从头到尾“欺骗”,却又合情合理、顛覆认知的感觉,简直是推理小说阅读体验的巔峰。
    尤其是对第一次接触这种诡计的读者,杀伤力max。
    想想就……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