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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大丰收
    无限模拟:我在费伦当神选 作者:佚名
    第71章 大丰收
    当独眼几人赶到看见的是这一幕:
    马文站在一个穿著盔甲的男人身后,对方双腿以肉眼可见的发抖。
    而另外一个男人则是双手高举。
    旁边还有群小孩,他们手上握著武器和火把。
    “头,怎么回事?”
    马文简单说了下刚才的经过。
    在得知马文竟然一个人剿灭了洞穴里的人贩子后,不仅仅是佣兵们,
    就连旁边那两个穿盔甲的男人都惊掉了下巴。
    一打十並不离谱,尤其是那群他找来的强盗装备並不出色。
    可那起码穿一套盔甲吧?哪有人穿套不知道是布甲还是什么的,一个人干十几个人,这还是人嘛?
    “把他们带回去。”
    经过刚才这么一折腾,整个村子都睡不著了,所有人凑过来看热闹。
    女孩玛丽在看见一对夫妻后,揉著眼睛哭嚎朝他们奔去。
    村民们也不敢置信,没想到马文只是一天就把麻烦解决掉了。
    村长此时也是三步並作两步赶了过来,满脸激动抓著马文的手,一肚子话又不知道该怎么说起。
    “没事,办事收钱而已,你要有路过的人,可以帮忙做个宣传,我最近没什么活干。”
    村长连连点头,说自己会办到的。
    马文这时注意到旁边的乔治,他腹部捆了一圈绷带,脸部仍时不时抽搐。
    “运气不错,还想不想跟我一块走了?告诉你,这种生活只多不少。”
    乔治摇摇头,结果力度过大扯到伤口,疼得他直咧嘴。
    “把他们带到马车,明天咱们走。”
    接著马文又看向被他带出来的女人和孩子。
    他没可能帮他们找到回家的路,最起码现在没有。
    “你们准备怎么办?”
    两个女人摇摇头,她们的身体早就不贞洁,要是被人举报,可是要上火刑架的。
    “你们呢?”
    孩子们也看出来了马文是个好人,他们围著他七嘴八舌告诉他想要找爸爸妈妈。
    “抱歉孩子们,我现在还有事,没办法帮你们,不过我答应你们,等我手里的事处理完,就帮你们找好嘛?”
    被绑到这里的孩子,大多数是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在成长中別的没学会,但是把懂事学会了。
    在他们的认知里,马文是好人,好人是不会骗人的。
    於是他们轻点小脑袋,看著马文的双眼充满期盼。
    “那好,现在来,告诉我你们的家在哪,知不知道父母的名字,家里有什么人,你自己的名字,年龄……”
    马文让赶车的巴德去拿纸笔来,將这群孩童的信息都记录下来。
    他还记得,在上辈子人贩子最泛滥的年代,许多被拐的儿童不是不想回家,而是他们早就忘记自己家在哪。
    所以趁著他们现在还记得,马文將信息一一记录,到时候也方便帮忙找。
    至於真不记得的,那就没办法,只能以后看缘分了。
    完成这一切后,马文转头看向村长,从刚才的反应来看,这位管理他故乡的村官,確实靠谱。
    “村长,我有件事打算跟你商量一下……”
    他还没说完,村长就拍著胸脯。
    “没关係,我们这布雷米啊,虽然穷,但吃的这一块不算太缺,你就把他们放这。”
    马文点点头,从腰带里扣出一枚金幣,塞到他手心里。
    “这怎么可以,您帮了我们大忙……”
    “那是两码事。”
    救人是他的私心,帮人是另外一回事,而且说到底,他也是在这里出生的,就算帮衬帮衬吧。
    马文可不想有一天和別人聊起来,他连一句“我是布雷米的马文”都说不出来。
    至於那两个女人,也一併交给了村长。
    失贞,婚前性行为,滥交和同性恋都属於道德罪,会被架上火刑架。
    但上有法令,下有人情。
    法律,规则从来都是用来束缚弱者的。
    就算马文当时真的去揭发男爵搞基,最后的结果大概率就是男爵花钱消灾,而他则会因为出卖主人而被绞死。
    没有哪个贵族会喜欢在屁股后面捅刀子的僕人。
    再怎么事出有因,再怎么能力出眾也改变不了那个必死的结局。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们真的不想回去的话,这里的年轻人也不错,在这里安家也未尝不可。”
    她们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
    其实女人心里比谁都清楚,能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回家她们的结果也是被赶出家门。
    马文不再言语,而是转头將被五花大绑的两人押回乾草房,就这么让他们在那睡了一夜。
    此时他的声望已经变成了【声望等级:0.3(村落)】
    天一亮就马不停蹄带著他们从布雷米离开,回到自己的营地。
    “呼!还是回家舒服。”
    “就是,这僱佣兵也不好混啊,一趟下来我屁股痛得要死。”
    “別废话了巴德,快去照顾那些马,以后这可是你的活。”
    “噢……”
    年轻人不情不愿將马从板车上卸下。
    隨著那名骑士和他的扈从被俘虏,他的装备和马自然也归马文所有。
    独眼估量了一下,说他这套甲能卖个30金,做工太差而且修补太多次了。
    至於他扈从那套就更不堪了,能卖到20金幣都是对面眼瞎。
    而且能卖这个价还是因为它属於一套完整的甲冑,如果是还卖不到这价呢。
    所谓整套,就是指甲冑覆盖面积能够保护到所有关键部位,如:头、肩颈、躯干、四肢,手部,甚至是胯部等等。
    一般是富裕的自由民,或者是骑士才能拥有。
    马文这种在棉甲里塞铁片的,就是那种不值钱的非整套甲。
    “拿去给兄弟们试试,看看有没有人能穿,有就穿著,不行再卖。”
    这种水平的甲,他是打不到的,平民能打造的甲冑上限就是链甲衫,再往上没有批准不予打造。
    这一趟,虽然没赚到什么钱,但总的来说他也不亏。
    接著,他又看向被俘虏的大鬍子。
    “这位……”
    “葛雷申,先生,您叫我葛雷申就好。”
    被绑在树上的大鬍子,哪有之前的轻蔑与傲慢。
    此时的他只希望这个陌生人別伤害他。
    同时暗自后悔,他只是看见货物跑了的下意识反应,要知道这个狠人自己把那群强盗杀乾净,打死他都不敢靠近!
    “你之前说自己是一位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