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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联繫帮手
    无限模拟:我在费伦当神选 作者:佚名
    第35章 联繫帮手
    清晨,当別的盗贼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篝火旁。
    而马文正拄著下巴,脸上的表情更快死了一样,黑眼圈更是重得好像被人打了一拳。
    “头,昨、昨天……”
    乔磕磕巴巴说了一句,这时发现自己的女人也躺在一旁,身上衣衫不整。
    马文摆摆手阻止他说下去,將昨天的事情简单扼要的说了一遍。
    然后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
    “昨天我帮你们守了一晚上,现在轮到你们给我守了,我要去睡觉了,哈欠~”
    打了个哈欠后,马文拖著疲惫的身躯走入自己的帐篷。
    至於乔,他这会整个人完全处於亢奋之中。
    马文救下他们,还成功收服了巨狼,那岂不是意味著他们以后在这片森林可以横著走了?!
    要知道他们能活这么久没被剿灭,就是因为有一次有个骑士带著士兵进入这片森林,结果刚好是月圆之夜。
    於是那位骑士和他三十多个士兵都被巨狼解决了。
    他们只来得及爬出森林,最后都不治身亡。
    要不是害怕巨狼把自己也弄死,他们当时怎么都得去把盔甲扒了。
    然而就是这么一头恐怖的怪物,居然被他们的心头领收服了!
    隨著其他人陆续醒来,他们都开始询问昨天的事。
    这时的乔逢人就把事情说了一遍。
    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不信,可看著全须全尾的自己,却又不得不信。
    因为他们活著就是最好的证明。
    作为那一夜亲眼目睹巨狼肆虐的人,他们可是十分清楚那怪物有什么样的能力。
    骑士的全副盔甲,在它面前也就是一爪子的事。
    那锋利的爪子连人带马都能撕碎!
    一时间,整个营地陷入一种接近狂热的自信。
    如果说马文之前说自己可以搞到骑士头衔,他们觉得有三成可能,七成在赌。
    那么现在他们觉得,马文说的六成很可能是真的,他们只有四成风险。
    这种程度的赌局,已经足够他们拼上性命去参加了!
    马文现在看起来好像一无所有,可他手下除了有他们这群盗贼,还有一头可以抗衡最少一支骑士小队的巨狼。
    相当於马文的实力已经超过了一位普通骑士,甚至可能富裕的骑士也比不过。
    再加上他那搞钱的能力,他的未来肯定不仅仅是骑士。
    男爵,甚至是伯爵乃至公爵,都不是不可能。
    马文的年纪才多少?以他们这段时间的相处,虽然马文没说,但他们估摸著也就17、8岁。
    这种年纪在他们看来还只是个孩子呢。
    青少年阶段最少要到25岁以后,才脱离,或者结婚才可能提前脱离。
    以马文这种年纪,未来的前途以他们的眼界完全无法判断。
    但毫无疑问,骑士只会是他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这种赌局他们根本没理由不参加!
    当马文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帐篷里多了一桶热水不说,旁边是热腾腾的饭菜。
    看了眼天色发现是晚上,也就是说有人这个点没睡,还在等他?
    『是因为我收服了巨狼,导致威望更高了?』
    他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了,中世纪的人吗,谁能打拳头大谁就厉害。
    甚至有时候本身不能打也无所谓,只要让別人相信你很能打就行。
    就像某个头衔很长到去住旅馆会被拒绝的女人一样,不就是因为她有三头龙,所以才可以获得启动资金么。
    在洗漱后,他才开始享用自己的晚餐。
    因为太饿,他並没有去注意吃相,发出的动静也引来了外面的人。
    是戴比特,这位营地的厨子。
    他热情地为马文倒了一杯啤酒,然后笑眯眯在旁边坐了下来。
    “戴比特。”
    “头您有事就说。”
    “你以前干什么的?”
    “我?我以前在商队当厨师的,后来因为那个该死的混蛋剋扣我工资,我跑去討要结果跟他吵了一架,推搡的时候不小心將他推到木桩上导致死亡,然后我被判了绞刑,结果那次运气好刚好撞到隔壁领主围城,监狱发生了暴乱我就跟著他们逃了出来。”
    商队的厨师?难怪手艺这么好。
    这年代,商队横穿森林,沙漠各种恶劣环境,厨师的地位可不低。
    毕竟在野外,有时候能让人吃上一口饭的,就是这位厨师了。
    要是吃饭的时候抱怨不好吃?那对不起,接下来几天可能连饭都没得吃。
    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有人剋扣工资,也是疯了。
    “来这多久了?”
    “1……2……3有个三年了吧。”
    “三年了啊……”
    马文在和戴比特閒聊间解决掉自己的晚餐。
    他和罗比不一样,罗比把这群人当做工具,而马文是真的打算把他们培养成自己班底。
    任何团队,在最贫苦的时候养出来的感情都是最真实,也是最坚实的。
    一旦发展起来,能够维持关係的就只有利益了。
    因此他对营地这十六个人散发自己的善心。
    这群人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他们却有办法发展成自己最忠心的班子。
    能力这种东西可以教。
    马文上一世曾经看过一句话:成功的人不一定是他的才能比其他人都优秀,而是他在一个对的风口有了一个对的长处。
    这句话他深以为然。
    就好像刘邦身旁的人,不都是他在沛县的杀鸡屠狗之辈吗?
    土鸡瓦狗最后还不是个个都练成知名人物。
    马文相信这些人也一样,他们身上一定有什么发光点,只不过找不到那个机会。
    吃完后又洗了个澡,之前洗的都是冷水,这一次是热水,马文是认认真真给自己搓了个澡。
    虽然亚麻布搓得他皮肤通红,可他还是很开心。
    完成一切已是夜深人静时。
    坐在床上的马文思索了几番后,打开旁边的箱子,拿出了他和独眼在镇上买的东西。
    一根羽毛笔,一瓶墨水,两张羊皮纸。
    羽毛笔和墨水加起来3铜,而羊皮纸一张花了他5铜,两张10铜。
    如果不是为了写信,打死他都不买这玩意,忒贵!
    马文打开墨水,在火光下写起了信。
    “亲爱的阿尔弗雷德骑士,您也许不认识我,但一定认识蒙面党,他们已经被我剿灭了,不过我在这里面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关於您效忠领主秘密,还有您那套珍藏的锁子甲遗失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