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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药田里挖出个大活人
    我的家族诅咒只有亿点点恐怖 作者:佚名
    第五十一章 药田里挖出个大活人
    清晨,天刚蒙蒙亮,翠屏山笼在一层未散的薄雾里。
    关文扛著锄头,踩著露水下了地。
    他在山脚下包了块地,土质肥沃,日常种的都是黄芪、党参这一类药材。
    清晨雾重,脚下的泥土被水汽泡得鬆软,每一步踩下去,都发出轻微的“咕嘰”声,鞋底很快糊满了黑泥。
    他熟门熟路地进了药材地,放下锄头,挽起袖子开始刨土。
    锄刃一入地,湿润的泥土翻卷而起,带著新鲜的土腥味。他才刨了两下,镜片上就起了一层白雾。
    关文皱了皱眉,把眼镜摘下来,隨手擦了擦,推到脑门上。不一会儿,后背就开始出汗,薄衬衫贴在身上,勾出一副精瘦却结实的轮廓。
    刚刨了半亩地,锄头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不像石头或树根,更像……一团湿泥包裹的肉?
    他心头一紧,屏住呼吸,慢慢拨开泥土往前看:
    只见泥土里露出几根人类的手指!
    关文心臟狂跳,冷汗瞬间浸湿后背。他每天都来这里干活,昨天才仔细刨过,怎么一夜之间就冒出一个死人?
    杀人拋尸。
    这是关文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念头。
    翠屏山脚人烟稀少,当初他就是看中这点才包下这块地——现在想想,確实是个拋尸的好地方。
    关文吸了口气,又拨开些泥,终於看清了被泥土掩盖的那张脸。
    他愣了两秒。
    然后面无表情地抡起锄头,把土又拍回了那人脸上。
    “喂!”土里的人立刻炸毛,但听起来没什么力气,气虚声哑,可气势不减,“你谁啊?谋杀啊?!”
    关文这才弯下腰,凑近了看,嘴角微微一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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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皓,”他说,“你脑子还是这么不好使,还是记不住人。”
    哗啦!
    金皓猛地从泥地里坐了起来,一把抓住关文的手,表情狰狞如地狱恶鬼:“我先不管你是谁……吃的,有没有吃的!”
    关文一愣,打开了金皓的手:“没有。”
    金皓环目四望,晨雾中,翠屏山轮廓渐清,鸟鸣声起,田野里一片寧静。
    我……出来了?
    金皓一愣,隨即一股巨大的飢饿空虚感从喉咙里爬出,快饿死了!
    既然这里是地里,那种的总归是能给人吃的!
    金皓一窜从土里跳了起来,浑身光溜溜的不著寸缕,撅著光腚,手脚並用地刨地。
    地里长著一缕缕的绿色根茎,金皓看著像萝卜缨,眼睛发光,像看见了金子。
    “萝卜!”
    关文看著那只光猴子连根拽起就要往嘴里塞:“那不是……”
    可惜晚了,金皓拔出来后往自己大腿上擦了擦,就往嘴里塞。
    “呸,苦的!”
    “废话,”关文移开眼睛,有点无语,“这是党参,是中药,別人都是熬水喝或者煲汤,你生吃不苦才怪。”
    金皓皱著眉,把嘴里的渣子吐掉,又挖起一根。
    “你不懂,”他含糊地说,“只要能活著,这苦点算什么。”
    是的,活著。
    尤其是从无尽地狱里爬出来,能看见蓝天、白云,感受到这温暖的人间。
    別说只是吃党参,就算是吃钢筋,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关文嘆了口气:“我说你能不能先穿个裤衩?又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长处』,晃来晃去不嫌累?”
    金皓眉头一跳,觉得有些牙根发痒,这熟悉的毒舌感,终於让他想起了眼前这人是谁。
    ……这是关文。
    智商超高、文武双全,那张脸长得也就比他自己差了那么一丁点儿——这是老天爷追著餵饭吃的典型代表,可惜,饭里下了毒。
    这人最大的败笔就是长了张嘴。
    他是自己上学时期最討厌的人。
    跟其他人不一样,关文从来不因为金家血脉而针对金皓和金野,在他那双看透世俗的眼睛里,並没有血统的高低贵贱,因为——在他看来,在座的各位,全是垃圾。
    从前被关文压制的痛感从记忆深处袭来。
    “大男人怕什么?”他转过身,对关文一挑眉,“这里就咱们俩人,你要是看不惯,把你的裤衩子借我穿一穿?”
    关文没接话,只是把自己的衬衫脱下来,丟过去。
    “裤子呢?”金皓接住。
    “没有。”
    金皓想了想,將衬衫围在了自己的腰上,挡住重点部位。
    我去,这一穿好像更不正经了。
    他转过头,对著关文上下打量了一圈,嘖了一声:“嚯,大学霸,你咋混成这样了?”
    关文跟金皓是老相识了,俩人从幼儿园开始做同学,一直做到高中。
    直到高三那年,金皓带著金野离开泡桐镇,就再也没回来。
    在金皓的记忆里,关文就是一书呆子——从小就戴眼镜,不是埋头看书,就是在父亲的诊所里帮忙。
    关文家里开著镇上唯一一家小诊所,父亲当医生,母亲做护士。他从小就在药柜和帐本之间打转,抓药、记帐、打下手。
    不过这傢伙成绩还是不错的,金皓记得关文是唯一可以跟金野爭一爭第一名的人,不过总是被金野压制就是了。
    如今再见:眼镜推脑门,脸上泥点子,背心下身材精瘦,手上老茧厚厚——书呆子改行做农民了?
    “归隱田园而已。”他说得轻描淡写,“比不上你。金皓,你这是惹了谁,被活埋了?”
    金皓咬著党参,没接茬,只笑笑,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
    “我要说我刚从地狱里爬出来,你信吗?”
    金皓最后的记忆,是铁锹刺入身体的瞬间。
    打不贏那个怪物,但又不想作为他的试验品活著。那就只剩一个选择了——死。
    实验室里別的病人,无论死多少次都会再次復活在实验室,成为那怪物永恆的试验品。
    但自己好像是意外。
    死了,但復活在地里,还被老同学挖了出来。
    金皓仔细检查了一圈自己的身体,被怪物贯穿的几个伤口都復原了,连疤都没有。唯一的后遗症是自己用了铁锹,差点被抽乾。
    谁能想到,离开那个“蚀层”的法子居然是用铁锹自杀。
    按理说,自己还能使用两次铁锹,可他自己也分不清,在实验室里到底算用了一次?还是两次?自杀那次到底算不算?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既然老天爷让他重活一次,那他就要好好珍惜。
    想到这里,金皓突然反应了过来:“你是在哪里挖到的我?”
    “那里。”关文一指地上的大坑。
    金皓顾不上还没填满的肚子,转身就往坑里掏。片刻后,一根熟悉的褐色木柄露出来了,他发出一声近乎喜极而泣的咆哮:“铲哥!我就知道你捨不得我!”
    要不是关文在这儿,他恨不得抱著它狂亲两口。
    但铁锹在土里埋了这么久,有些埋汰了,他拿起关文给他的那件衬衫擦了擦铲刃。
    “喂,我的衣服……”
    “借我用用,铲哥爱乾净。”
    擦著擦著,金皓的视线突然凝固了。
    在刚才挖出铁锹的深土层里,竟然躺著一截白森森的东西。
    他伸手捡起来,瞳孔骤然收缩:那是怪物的神经纤维!
    虽然只有成人手掌大小,半透明的表皮下还有某种暗色的汁液在缓缓流动,拿在手里软绵绵的,活像一条变异的巨型蚕蛹。
    冷汗顺著金皓的脊樑淌了下来。
    这东西怎么会跟著他一起出来?
    他脑子里走马灯一样回忆著实验室里的最后五分钟——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死前先斩断了一根怪物插在自己胸口的纤维。而现在自己身上的伤口全部癒合,也许是在癒合过程中,身体排异,把它从胸口排了出来。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自己会復活在这里。
    难道关文这块药田,也连著那个鬼地方?
    “这是什么?新品种的地龙?”关文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弯著腰,好奇地盯著那团蠕动的白肉。
    “……啊,这是我养的蚕宝宝,极品,认生。”金皓眼疾手快,一把將纤维揣进怀里,顺便转移话题,“你这药材不错,回头我发財了,全包了。”
    “行。”关文面无表情地打开了手机计算机,“既然谈到钱,咱们就算算帐。你一共糟蹋了我二十五根特级党参,这年头遍地都是特效药,像这种人工种植的药草已经有价无市了。市价三百一斤,算你六百五。再加上这件衬衫的折旧费和我的精神损失,一共一千。”
    “……”金皓豪迈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咱俩这关係,你跟我算得这么细?”
    “我跟你不熟。”
    “……行行行,我回头给你。”金皓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他债多不压身,到时候关文连他的影子都找不到。
    关文好像早就料到了他会这么会说,突然手机对著金皓就是“咔嚓咔嚓”几下。
    “我靠!关文你干什么!刪了!老子还没穿裤子呢!”金皓赶紧捂住小弟。
    “大男人怕什么?”关文完美復刻了金皓刚才的语气,晃了晃手机,“一手给钱,一手刪照片。”
    “关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阴损了?”
    关文推了推脑门上的眼镜,露出一抹理所当然的微笑:“我一直这样,是你记性不好,老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