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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反派聚会
    我的家族诅咒只有亿点点恐怖 作者:佚名
    第二十五章 反派聚会
    奥特曼们紧张地盯著门口,听著脚步声逐渐逼近。
    脚步声听起来很慢、很重,不时还有金属碰撞的声音,丁零噹啷。
    二狗压低声音:“大哥,似乎是一个二百来斤的胖子,还拿著武器。”
    “嘘。”刘大春示意他別出声。
    咚的一声,有重物被放在地面。借著窗户渗进来的一丝月光,依稀可见那似乎是一只铁桶,边上还有一道模糊的人形轮廓。是个男人,没有二百来斤,那人身材匀称,精瘦,一米八几的个头,肩膀上还扛著一把……大头武器。
    “真是佩服。”男人开口了,“我说你们这些反派,怎么一点创意都没有。不是废工厂就是烂尾楼,干坏事总在乌漆嘛黑的时候,老套不老套啊。”
    “你tm谁啊?”二狗还是忍不住开口。
    对方的视力显然比他好,打量著他身上的紧身衣,“哟,摸黑玩cosplay呢啊,你是谁,迪迦?”
    “放屁!老子是欧布!”
    “soga,那么请问欧布奥特曼。”男人漫不经心地开口,“你——相信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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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等二狗叫囂,男人一声令下,“小a,给他们点光瞧瞧!”
    下一秒,男人身边那只圆筒骤然射出两道冷白色的大光,烂尾楼被光明充斥,奥特曼几人连忙遮脸眯眼,防不胜防。
    刘大春从指缝里瞧,对面这个男人看著跟自己差不多大,他肩上那个大头武器原来是一把铁锹。可对方这张脸让他觉得陌生,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跟这號人打过交道。
    就在此时,一直躲在柱子背后的锤子突然憨憨的笑了起来,指著男人兴奋地喊著,“金……金……金皓!”
    金皓弯曲身子,突然从桶里掏出几瓶啤酒,高高举起来,“哥几个,喝点儿?”
    听到是金皓,刘大春稍微鬆懈了下来。
    “哟,金跑跑,不是听说你在绵泉市里头混,死也不会回来。怎么这会儿,又跑到咱们这儿装神弄鬼来了?”
    金皓拉开一罐啤酒,喝了一口,像是老朋友聊天,“岗位一个个被机器顶了,人想找口饭吃,只能去工地卖力气,这些大城市,越来越难混了。”
    “嘖,太他妈没人性了。”刘大春听得直摇头,“科技发展这么快,人反倒成累赘了。所以我说,还是咱们镇上好,有活人气儿!”
    “是是是。”
    金皓拧开一瓶啤酒,递过去。
    “所以我这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来嘛。我回来头一件事儿,就是打听门路,所有人都告诉我,『要想泡桐镇混得好,就得来把大春找——』”
    “大春”这两个字一出,刘大春的脸“唰”地就黑了下来。
    谁都知道,刘大春这辈子最恨这个名字,像个女人似的。但偏偏,这个名字还是他爷爷去世之前给他取的,他不能改。
    刘大春一把打开金皓的手,“来路不明的东西,拿走。”
    金皓也不恼,转手招呼锤子,“李文斌,你来喝。”
    李文斌,是锤子的本名。
    当年父母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大概真指望他文武双全。
    金皓在念初中的时候,跟锤子也是同学。他俩在班上一直在竞爭第一——倒数的。
    锤子笑呵呵地,凑过来接过啤酒,正准备往嘴里倒,刘大春一把抢过来砸到地上,泡沫瞬间在地板上炸开。
    刘大春骂锤子:“你是狗吗,別人叫你就来。不值钱的玩意儿。”
    锤子看著倒掉的啤酒心疼,连忙趴在地上,用手试著捧起地上的液体,混著泥土就往嘴里塞。
    金皓又从桶里拿出一瓶新的,拍拍锤子的后背,一把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金皓把新啤酒塞进锤子怀里,示意他去边上慢慢喝。
    锤子捧著啤酒瓶,脸上又有了笑模样,高高兴兴地回到柱子后面,蹲下身,小口地吸著罐子里的酒。
    刘大春显然失去了耐心,“没事儿就走,我们这儿不欢迎你。”
    金皓脸上的笑慢慢收了。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走到刘大春面前,把照片放在他练前。
    “刘大春,你在镇上混了这么多年,路子广,见过我妹金野没?”
    照片里的女孩乾净、冷静,带著一种不属於这里的锋利感,在昏暗骯脏的烂尾楼里显得格格不入。
    “金野?哦我想起来了,就是你那个天才妹妹。”
    七八双眼睛看了过来,对著照片里的女孩吹起了口哨。
    “哎呀我去,没想到这金家的基因真不赖啊。以前咋没看出她长得这么俊呢——”
    “哇靠,眼镜娘!还是高知型的,我就好这一口。”
    “……”
    污言秽语在空气里发酵。
    金皓的手慢慢攥紧,强忍下不悦:“我听人说,你们老去我家那栋破房子里撒野,有没有看到过她?”
    察觉到金皓语气的变化,刘大春也不爽起来。当老大的这些年,很少有人不尊敬他,今天还让他遇到了两个。
    那个卖肉的莽夫也就算了,这个他从小就看不上的金家杂种也敢跑到他的大本营来摆谱,这让他心里非常不舒服,他总要在小弟面前找回点场子。
    他拿起照片,弹了弹,目露淫光,语气轻佻地对身后的小弟说:“给哥几个儿说个趣事,以前念书的时候,老子还看上过她呢!嚯,这丫头,大才女,单论这长相这气质,得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可惜了,喜欢归喜欢,但这人,白送我们都没人要。”
    “为什么?”小弟们问。
    “为什么?”刘大春耸耸肩。“就因为她姓金,流著变態、基因的血。是咱们整个泡桐镇的仇人!谁要跟她好,那就跟挖自己祖坟没两样,太爷都得从坟里出来把你开除祖籍。”
    眾人哄堂大笑。
    “原来就是她啊!”小文恍然大悟,“难怪那天晚上——”
    “你们见过她?”金皓猛地抬头。
    刘大春看著他,嘴角慢慢扯开一个令人不舒服的笑。
    “你猜呢?”他舔了舔嘴角,语气曖昧又恶意,“嘖……那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