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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野猪王回村
    重返71:契约雪豹后,女知青求我原谅 作者:佚名
    第114章 野猪王回村
    短短五十米的相隔路程。
    野猪王几乎是转瞬即到,四条粗壮的蹄子疯狂刨动著地面,扬起的雪花像动画里的场景一样,在身后飘起了长龙。
    叶风不敢大意。
    枪口瞄准了野猪王。
    在对方直线奔袭的情况下,瞄准几乎不费什么劲,因为目標只会越来越大。
    叶风耐著性子,没有著急开枪。
    这么短的距离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因此他在等,等野猪王靠的足够近。
    40米、30米、20米。
    对方终於到了霰弹枪的杀伤范围了,但叶风仍然没有著急开枪。
    胸膛里的心臟已经扑通扑通在跳,但叶风的面上没有丝毫显露,反而依旧显得非常淡定。
    直到野猪王跑到10米的距离,他终於动了,食指果断扣下扳机。
    砰!
    一声惊天动地的枪响。
    野猪王的身体应声僵直,几乎是瞬间就失去了生命,而庞大的身体在惯性的作用下依旧往前冲。
    滑行了数米之后,终於定住了。
    正好停在了叶风的脚边。
    野猪王,拿下!
    叶风心里又激动又兴奋,能打下这么大一头猎物,是对他猎人身份的证明,也是一个男人心里的成就感!
    这时候。
    大白也动了起来。
    因为跟隨野猪王衝锋的还有三头野猪,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老大倒下了。
    因此依旧朝著叶风衝锋而来。
    大白丝毫不慌,直接扑上去跟这三头野猪迎战,以一对三丝毫不落下风。
    甚至直接把一头野猪的脖子咬断了,咔嚓一声便让对方倒地。
    四头野猪已经没了两头,甚至其中一头还是它们的野猪王。
    剩下的两只野猪也不傻,纷纷叫了一声便四散逃开。
    大白还饶有兴致的准备去追。
    然而被叶风叫了回来,“算了算了,大白,你现在弄死那两头,我们也带不回去。”
    “我们今天的收穫已经足够了。”
    光是这一头大野猪,他们都得想法子运回去,估计这一路都辛苦的够呛。
    再加上一头普通的野猪,对体力更是不小的消耗。
    要是再多加两头的话,叶风估计他们运都运不走。
    “喵嗷~”
    大白有些不甘的叫了一声,但还是听从主人的话回来了,没有继续追下去。
    现在的事情应该轮到叶风头疼了。
    “500公斤重的大野猪啊……”
    “这他妈该怎么运回去呢?”
    叶风头疼了一阵。
    最终还是决定按照上次狩猎黑熊的经验,做一辆雪橇车,把这头大野猪弄上去。
    幸好现在是冬季,地面有积雪。
    提供的摩擦力可以让它不那么费劲。
    如果换成是其他的季节,地面不是落叶,就是石头,叶风估计自己是真拿这头大野猪没办法。
    叶风敲定主意之后。
    便收起土製霰弹枪,拿出砍刀,从附近的林子隨便弄了些木头,做了一辆大號的雪橇车。
    然后把它拖回了现场。
    “来,大白帮把手。”
    叶风站在野猪王的尸体身边招呼道。
    大白也很懂事地走了过来,叶风推著野猪王的尸体,大白也用肩膀顶。
    他们齐心协力的把野猪王弄到了雪橇车上。
    沉重的野猪王尸体,一落到雪橇车上,便让它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仿佛不堪重负。
    叶风接下来就如法炮製,把那一头普通野猪也弄到了雪橇车上。
    过程中,他时刻担心著雪橇车会不会就此散架了。
    不过幸好。
    它经受住了考验。
    叶风尝试著拖了一下,虽然费劲,但至少还是能拖得动的。
    “走吧,大白,回家嘍。”
    叶风笑呵呵的说道。
    这应该算是他有史以来收穫的最多的一次。
    即便算上以前狩猎的那一头黑熊,也是如此。
    因为儘管那一头黑熊也是四五百公斤,但这一次他们还多了一头普通野猪呢。
    更关键的是。
    黑熊身上有很多部位都是不能吃的,作为食肉动物,天然的肉就比较腥膻,味道並不是很好。
    而野猪是杂食动物,大部分时间都食草。
    相对来说肉质纤维要细一些,口感更好,味道也更好。
    所以这一次还真是叶风收穫最大的一次。
    只不过要把这么多猎物运回家里,还是废了叶风半条老命。
    明明是大雪天,却给他累得一身汗。
    冰碴子顺著脖颈的汗珠往衣领里面掉,让叶风觉得又冷又热,冰火两重天。
    他还特意看了看时间。
    他出门的时间早,狩猎完野猪王往家里赶的时间是上午十点,等他能够看到村子了。
    叶风又看了一眼时间。
    已经来到了下午四点钟。
    好傢伙,运了一趟猎物运了快六个小时,简直要人老命啊。
    不过想了想这次的收穫。
    叶风还是觉得相当值得。
    而当他拖著那么大的野猪王回到村子的时候,村里的婶婶们都惊呆了。
    “哇,小叶,你这是把野猪王给打了?”
    “这么大一头,这是山精啊?!”
    “哎哟,那獠牙都快有人的小臂长了,真嚇人。”
    “小叶,你可厉害了,这么大一头野猪王,说打就打。”
    村民们忍不住凑过来围观。
    即便是他们在村子里生活了多年,也几乎没有看到过这么大的一头野猪,这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尤其是这么大的野猪,还是小叶一个人打回来的。
    简直不可思议。
    “运气好,运气好。”
    “大队长给我配的这把枪是真好使,一枪就把这头野猪王带走了。”
    叶风笑呵呵的表示道。
    他说的也確实是实话。
    他知道霰弹枪的威力强,但没想到那么强,这头野猪王的皮都快有一寸厚了。
    然而就是这么厚的皮,还是扛不住霰弹枪的威力,一枪直接掀翻了头盖骨。
    可以说霰弹枪这玩意儿发明出来,从来就不是用来对付人类的,因为伤害超標太多了。
    只有在狩猎大型猎物的时候,它才能真正的发挥威力。
    村民们围著这头野猪王嘖嘖感慨,看了又看。
    也就是这个时代没有手机,否则他们必定要掏出来拍个照发朋友圈,好好纪念一番的。
    这么大的野猪王实在是不多见了,甚至可以成为他们的人生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