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老胡同少年杀人事件》发表(求月票!!)
“老头你呢?你不表示表示?”
汪曾祺的画作不算特別值钱,但是因为有名气加成,加上李有思是他忠实读者,所以保留起来还是不错的。
“呵呵,老黄的画,你不够?”
“不够,黄老师的画,我掛在书房保留,这雅兴,你的画放在餐厅,能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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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代下饭还没成为贬义词呢。
“回屋的时候,我把我最好的拿给你!”
“阿城要不也画一幅吧?”李有思厚脸皮,把三位画家的图都要了一遍。
阿城点点头:“你喜欢什么,我给你画什么。”
当然阿城画家的身份成就远不及作家的一根皮毛,他的画比起来老汪的还要便宜一些。
不过大多的画作,李有思都不会卖掉。
毕竟他未来有钱了,也不缺这些画作的钱了。
“嘖嘖,今天硬生生被你弄成了画作交易现场了,多来几位画家,你可以举办一个画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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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有星星画展,我不能弄一个有思画展?”李有思笑著说道。
“好好,以后多送你几幅画,你能掛满整个屋子。”
玩笑过后,吃完饭。一群人相继离开。
这一次的暖锅行动算是十分成功,还白嫖了三个画作。
下午,李有思跟著跑去了黄永玉家里面。
黄永玉带著汪曾祺在屋子里面挑画。
书房里面,墙上掛满了画作,有的是自己题诗,有的是让汪曾祺帮忙的,他选了一幅“打牙祭”的画作,当时题诗过了,也署名了。
上面的画便是一群人宛如豪杰一般喝酒、吃肉————
——
然后他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李有思兄雅正。
这么一笔,这个画作的价值其实又攀高了不少,未来的李有思节节高升成为一流作家。那时候这幅画作就是研究他生平和文学史上面的又一大歷史和文化价值的东西了。
“谢谢黄老师了。”
李有思正愁著书房没有一点画作加持。他自己又是眼光高的人,没名气的不太喜欢掛。黄永玉算是雪中送炭了。
“老头儿,你送什么画?”
汪曾祺早就准备好了:“我都说了要把最好的一副给你嘛!不要著急嘛!”
他的画作是一只小鸟踩上枝头:“其实在以前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副画作和你很搭配知道不?一位年纪轻轻的小鸟,先飞枝头引领文坛,其形象,和你一般无二。”
“还挺有寓意的!您也提个字?”
“赠李有思!”汪曾祺写来了这么四个大字。
李有思连忙把两幅画作捲起来,夹在胸口:“这以后卖出去不得了不得了了。”
“老黄和我给你的画,就这么不珍惜?”
“开玩笑,你们两位给的画作,我当然好好收藏。”
黄永玉微微一笑,他觉得汪曾祺和李有思就是一类人。
现在的老汪看起来老老实实隨性温和,当年是联大第一调皮的学生,偷鸡摸狗、翘课谈恋爱、抽菸喝酒,当时没有染头,不然他啥都做过。
李有思年轻时候就有些浪,也喜欢四处玩耍,但是他內心是一个稳重成熟的人,这么一瞧,多一样?
反而这样,他倒是挺喜欢的。
“有心就行了,有时间我再为你特意作画一副。”
李有思挥挥手和两位再见。
骑著摩托车回到了书房。
他书房的格局差不多是南边有个大窗户,北墙有个小窗户,自己的书桌在南墙。
他思索了一会儿,把画作放在了南窗上面,这么一掛,倒不空缺了。
汪曾祺的画作掛在旁边,入门就能看见。
阿城后面也送过来了,他的画放在了汪曾祺对面。
三幅画,瞬间,书房又上了一个档次。
李有思满意点点头:“艺术细胞这东西,果然我还是有的。”
浙江海盐县文化馆。
余华的梦中之地,余华不止一次谈过,他写小说就是羡慕別人文化馆早十晚五的生活,从前几年就得偿所愿了,现在他一边在海盐县从事一些基层工作,一边写小说。
前几年写的时候,大多都是默默无闻,能够发表在一些小杂誌上面。
最近几年因为寻根文学、先锋文学的发展,余华也跟著发表了一些自己的作品。
一篇又一篇小说的发表,让他现在小有名气,虽然不至於说是李有思那种层次的畅销作家,但是在县文化馆称王称霸还是可以的。
想到这里,他倒是挺羡慕和佩服和他同一时期写书的李有思的,不过自己其实78年之后就开始写小说了,这男人竟然第一篇小说就爆火了。
作为朋友,真是羡慕嫉妒恨。
特別是上次去北平之后,还见到了李有思住那么大一个院子,虽然说都是朋友,但是他內心还是有那么一丝丝鼓舞,至少要追上一点脚步就行。
今天是下班的时间。
规定是下午六点,余华四点就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有点长。
他一边走路,一边四处张望,直接跑去了新华书店,找一本《北平文学》。
因为自己放了很多小说在《北平文学》杂誌社上,当然都是属於被积压的,因为没什么名气,而且他写的先锋文学作品,国內没太多承认的地方。
买了一本《北平文学》的新书。
余华稍微翻了翻,果真还是没有自己的小说,可惜了~~
不过他接著看到第一页,最显眼位置的小说——《老胡同少年杀人事件》。
后面的第二行,小字写著三个字【李有思】,便是这位自己追赶的男人,李有思的作品。
余华虽然说羡慕李有思,但是更多的也是仰慕的情绪的,这位比自己小一点的年轻人能够取得这种成就,必然也不是什么侥倖呀?
《东方快车谋杀案》《罗杰疑案》—一他最近才看完,推理女王阿加莎的作品。
国內文学对待武侠小说的態度是十分傲慢的,对待悬疑类好一点,甚至於还是比较接受悬疑小说的。
余华顿时感兴趣了。
他其实也喜欢悬疑小说,后世的余华写过最知名的小说便是《河边的错误》
,这一小说后续还被改编成为了电影。
继续深入看下去,李有思的悬疑作品。
背景是七十年代末期,八十年代初期。
而小四的家庭是很简单的公务员家庭,父亲在街道办工作。
小四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有个朋友叫做小猫王,小猫王喜欢西洋歌曲,经常去八十年代流行的歌舞厅唱歌、看电影。
小四还在学校里面结识了女孩小明,他为了小明逃课,与此同时结识了一些胡同的流氓混混。
小明父亲早逝,母亲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这使她过早成熟,同时周旋於几个男生之间。
“小公园帮”的老大哈尼为了小明干掉了胡同帮派头目红毛,后跑到河北躲避。
一段时间后,哈尼回到小公园,他对小四很友善,希望小四能让小明幸福,小四也被哈尼的风采吸引————
与此同时,小四的父亲因拒绝老朋友汪狗在採购课桌时走后门的要求,遭到了对方的陷害,被带往三条槓拘禁讯问,释放后变得与现实妥协,母亲受牵连被免掉了教职。
小四因为衝撞校方被勒令退学,只能准备考职业高中的插班生。
哈尼的离开和家庭的变故让小四变得焦躁不安。
后来,他发现新朋友小马竟然与小明相好,於是暗下决心要惩罚他。
一天傍晚,小四带dao出门后碰上了小明,他向小明表白,却遭到小明的质疑和拒绝。
小明的话彻底击垮了小四,他情绪失控,接连向小明冲了七刀,小明当场死亡,小四隨后被拘捕。
小猫王录了自己唱的英文歌《阳光灿烂的夏日》送给小四,却被警员隨手丟进垃圾桶。
小说最后,小四家大扫除时,收音机摔了一下后又能播放声音了,小四的妈妈听到收音机里播报录取学生名单时,又看到了小四的衣服,她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原文改编自宝岛的一部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当时是一个案例改编的电影,因为六十年代的宝岛环境也很复杂。
国內八十年代的环境同样十分的复杂,同样的青少年数不胜数。所以李有思改编背景为八十年代。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之所以被奉为经典,在於它跳出了“案件片”的局限,成为一部关於“人如何在时代中失去自我”的深刻寓言。
导演用冷静的镜头,记录下一群少年在压抑环境中的挣扎与毁灭,让观眾在嘆息之余,反思每个时代都可能存在的“牯岭街”。
李有思则是用完全冷漠的文字同样聚焦这些犯罪现实。更加深刻、令人反思~~
看完最后一段,录音机落下的文字时候。
余华再一次沉默了。
心中暗道“写得真是冷冽!!刺骨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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